Android 2.3 兼容性定义

版权所有 © 2010,Google Inc. 保留所有权利。
compatibility@android.com

目录

1. 简介
2. 资源
3. 软件
4. 应用打包兼容性
5. 多媒体兼容性
6. 开发者工具兼容性
7. 硬件兼容性
8. 性能兼容性
9. 安全模型兼容性
10. 软件兼容性测试
11. 可更新软件
12. 与我们联系
附录 A - 蓝牙测试程序

1. 简介

本文档列出了与 Android 2.3 兼容的手机必须满足的要求。

本文档按照 RFC2119 [资源 1] 中定义的 IETF 标准使用“必须”“不得”“必需”“会”“不会”“应”“不应”“建议”“可以”和“非强制”字样。

在本文档中,“设备实现者”或“实现者”指的是开发搭载 Android 2.3 的硬件/软件解决方案的个人或组织。“设备实现”或“实现”指的是所开发的硬件/软件解决方案。

设备实现必须满足本兼容性定义文档(包括以参考资料的形式纳入的所有文档)中列出的要求,才会被视为与 Android 2.3 兼容。

本定义或第 10 节中所述的软件测试如有未提及、含糊不清或不完整之处,设备实现者需负责确保与现有实现兼容。 因此,Android 开源项目 [资源 3] 既是参考 Android 实现,也是首选 Android 实现。强烈建议设备实现者尽可能使其实现基于 Android 开源项目提供的“上游”源代码。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某些组件可以替换为替代实现,但强烈建议不要这样做,否则通过软件测试的难度会大大增加。实现者需负责确保行为与标准 Android 实现(包括兼容性测试套件及其他内容)完全兼容。最后请注意,本文档明确禁止替换和修改某些组件。

请注意,本兼容性定义文档是针对 Android 2.3.3 更新(API 级别 10)发布的。它取代了针对 2.3.3 之前的 Android 2.3 版本发布的兼容性定义文档。(也就是说,版本 2.3.1 和 2.3.2 已过时。)未来搭载 Android 2.3 的 Android 兼容设备必须搭载 2.3.3 或更高版本。

2. 资源

  1. IETF RFC2119 要求级别:http://www.ietf.org/rfc/rfc2119.txt
  2. Android 兼容性计划概述:http://source.android.com/docs/compatibility/index.html
  3. Android 开源项目:http://source.android.com/
  4. API 定义和文档: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packages.html
  5. Android 权限参考: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Manifest.permission.html
  6. android.os.Build 参考文档: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os/Build.html
  7. 允许的 Android 2.3 版本字符串:http://source.android.com/docs/compatibility/2.3/versions.html
  8. android.webkit.WebView 类: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webkit/WebView.html
  9. HTML5:http://www.whatwg.org/specs/web-apps/current-work/multipage/
  10. HTML5 离线功能:http://dev.w3.org/html5/spec/Overview.html#offline
  11. HTML5 视频标记:http://dev.w3.org/html5/spec/Overview.html#video
  12. HTML5/W3C Geolocation API:http://www.w3.org/TR/geolocation-API/
  13. HTML5/W3C Webdatabase API:http://www.w3.org/TR/webdatabase/
  14. HTML5/W3C IndexedDB API:http://www.w3.org/TR/IndexedDB/
  15. Dalvik 虚拟机规范:可在 Android 源代码中的 dalvik/docs 下找到
  16. AppWidget:http://developer.android.com/guide/practices/ui_guidelines/widget_design.html
  17. 通知:http://developer.android.com/guide/topics/ui/notifiers/notifications.html
  18. 应用资源:http://code.google.com/android/reference/available-resources.html
  19. 状态栏图标样式指南:http://developer.android.com/guide/practices/ui_guideline /icon_design.html#statusbarstructure
  20. 搜索管理器: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app/SearchManager.html
  21. 消息框: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widget/Toast.html
  22. 动态壁纸:https://android-developers.googleblog.com/2010/02/live-wallpapers.html
  23. 参考工具文档(适用于 adb、aapt、ddms):http://developer.android.com/guide/developing/tools/index.html
  24. Android APK 文件说明:http://developer.android.com/guide/topics/fundamentals.html
  25. 清单文件:http://developer.android.com/guide/topics/manifest/manifest-intro.html
  26. Monkey 测试工具:https://developer.android.com/studio/test/other-testing-tools/monkey
  27. Android 硬件功能列表: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content/pm/PackageManager.html
  28. 支持多种屏幕:http://developer.android.com/guide/practices/screens_support.html
  29. android.util.DisplayMetrics: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util/DisplayMetrics.html
  30. android.content.res.Configuration: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content/res/Configuration.html
  31. 传感器坐标空间: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hardware/SensorEvent.html
  32. 蓝牙 API: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bluetooth/package-summary.html
  33. NDEF 推送协议:http://source.android.com/docs/compatibility/ndef-push-protocol.pdf
  34. MIFARE MF1S503X:http://www.nxp.com/documents/data_sheet/MF1S503x.pdf
  35. MIFARE MF1S703X:http://www.nxp.com/documents/data_sheet/MF1S703x.pdf
  36. MIFARE MF0ICU1:http://www.nxp.com/documents/data_sheet/MF0ICU1.pdf
  37. MIFARE MF0ICU2:http://www.nxp.com/documents/short_data_sheet/MF0ICU2_SDS.pdf
  38. MIFARE AN130511:http://www.nxp.com/documents/application_note/AN130511.pdf
  39. MIFARE AN130411:http://www.nxp.com/documents/application_note/AN130411.pdf
  40. 摄像头方向 API: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hardware/Camera.html#setDisplayOrientation(int)
  41. android.hardware.Camera: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hardware/Camera.html
  42. Android 安全和权限参考文档:http://developer.android.com/guide/topics/security/security.html
  43. Android 应用:http://code.google.com/p/apps-for-android

以上很多资源都是直接或间接源自 Android 2.3 SDK,并且其功能与该 SDK 的文档中所述的功能相同。如果本兼容性定义或兼容性测试套件与 SDK 文档有任何不一致的情况,均以 SDK 文档为准。上面包含的参考资料内提供的所有技术详细信息都被视为本兼容性定义的一部分。

3. 软件

Android 平台包含一组受管理 API、一组原生 API 和一系列所谓的“软”API,例如 intent 系统和 Web 应用 API。本节详细介绍了对兼容性至关重要的硬 API 和软 API,以及某些其他相关的技术和界面行为。设备实现必须遵守本节中的所有要求。

3.1. 受管理 API 兼容性

受管理(基于 Dalvik)执行环境是 Android 应用所需的主要容器。Android 应用编程接口 (API) 是一组 Android 平台接口,可供在受管理虚拟机环境中运行的应用使用。设备实现必须提供 Android 2.3 SDK 所提供的所有已载述 API 的完整实现(包括所有已载述的行为)[资源 4]。

除非本兼容性定义文档中明确许可,否则设备实现不得省略任何受管理 API,不得更改 API 接口或签名,不得违背已载述的行为,也不得包含空操作。

本兼容性定义文档允许设备实现省略某些类型的硬件,但前提是 Android 包含适用于它们的 API。如果省略此类硬件,这些 API 仍必须存在并采取合理的行为方式。如需了解针对这种情况的具体要求,请参阅第 7 节。

3.2. 软 API 兼容性

除了第 3.1 节中的受管理 API 之外,Android 还包含一个非常重要的运行时专用“软”API,该 API 采用 intent、权限,以及 Android 应用中在应用编译期间无法被强制执行的其他类似方面等形式。本节详细介绍了与 Android 2.3 兼容所需的“软”API 和系统行为。设备实现必须满足本节中所述的所有要求。

3.2.1. 权限

设备实现者必须支持并强制采用“权限”参考页面 [资源 5] 中载述的所有权限常量。请注意,第 10 节列出了与 Android 安全模型相关的其他要求。

3.2.2. build 参数

Android API 在 android.os.Build 类 [资源 6] 中包含一些用于描述当前设备的常量。为了在各种设备实现之间提供一致且有意义的值,下表中列出了针对这些值的格式的一些额外限制,设备实现必须遵从这些限制。

参数 注释
android.os.Build.VERSION.RELEASE 当前正在执行的 Android 系统的版本,采用人类可读懂的格式。此字段的值必须是 [资源 7] 中定义的字符串之一。
android.os.Build.VERSION.SDK 当前正在执行的 Android 系统的版本,采用第三方应用代码可访问的格式。对于 Android 2.3,此字段的值必须为整数 9。
android.os.Build.VERSION.INCREMENTAL 由设备实现者选择的值,用于指定当前正在执行的 Android 系统的具体 build,采用人类可读懂的格式。此值不得重复用于提供给最终用户的不同 build。此字段的一个典型用途是指明生成 build 所用的 build 号或源代码控制更改标识符。此字段不得为 null,也不得为空字符串 (""),除此之外,对此字段的具体格式没有任何其他要求。
android.os.Build.BOARD 由设备实现者选择的值,用于标识设备所使用的具体内部硬件,采用人类可读懂的格式。此字段的一个可能用途是指明设备主板的具体修订版本。 此字段的值必须可编码为 7 位 ASCII 值,并与正则表达式 "^[a-zA-Z0-9.,_-]+$" 匹配。
android.os.Build.BRAND 由设备实现者选择的值,用于标识生产设备的公司、组织、人员等的名称,采用人类可读懂的格式。此字段的一个可能用途是,指明销售设备的 OEM 和/或运营商。此字段的值必须可编码为 7 位 ASCII 值,并与正则表达式 "^[a-zA-Z0-9.,_-]+$" 匹配。
android.os.Build.DEVICE 由设备实现者选择的值,用于标识设备主体(有时称为“工业设计”)的具体配置或修订版本。此字段的值必须可编码为 7 位 ASCII 值,并与正则表达式 "^[a-zA-Z0-9.,_-]+$" 匹配。
android.os.Build.FINGERPRINT 该字符串用于标识相应 build,具有唯一性,应采用人类可读懂的格式,必须遵从以下模板:
$(BRAND)/$(PRODUCT)/$(DEVICE):$(VERSION.RELEASE)/$(ID)/$(VERSION.INCREMENTAL):$(TYPE)/$(TAGS)
例如:
acme/mydevice/generic/generic:2.3/ERC77/3359:userdebug/test-keys
指纹不得包含空白字符。如果上述模板中包含的其他字段内有空白字符,则在 build 指纹中必须将空白字符替换为其他字符,例如下划线 ("_") 字符。 此字段的值必须可编码为 7 位的 ASCII 值。
android.os.Build.HOST 该字符串用于标识构建相应 build 时使用的主机,具有唯一性,采用人类可读懂的格式。此字段不得为 null,也不得为空字符串 (""),除此之外,对此字段的具体格式没有任何其他要求。
android.os.Build.ID 由设备实现者选择的标识符,用于指代特定版本,采用人类可读懂的格式。此字段可与 android.os.Build.VERSION.INCREMENTAL 相同,但应是对最终用户来说有充分意义的值,以便他们区分各软件 build。此字段的值必须可编码为 7 位 ASCII 值,并与正则表达式 "^[a-zA-Z0-9.,_-]+$" 匹配。
android.os.Build.MODEL 由设备实现者选择的值,其中包含最终用户所熟知的设备名称。此名称应与设备在营销时以及出售给最终用户时使用的名称相同。此字段不得为 null,也不得为空字符串 (""),除此之外,对此字段的具体格式没有任何其他要求。
android.os.Build.PRODUCT 由设备实现者选择的值,其中包含设备的开发名称或代号。必须采用人类可读懂的格式,但不一定可供最终用户查看。此字段的值必须可编码为 7 位 ASCII 值,并与正则表达式 "^[a-zA-Z0-9.,_-]+$" 匹配。
android.os.Build.TAGS 由设备实现者选择的一系列标记(用于进一步区分 build),各个标记之间以英文逗号分隔。例如“unsigned,debug”。此字段的值必须可编码为 7 位 ASCII 值,并与正则表达式 "^[a-zA-Z0-9.,_-]+$" 匹配。
android.os.Build.TIME 该值用于表示生成相应 build 时的时间戳。
android.os.Build.TYPE 由设备实现者选择的值,用于指定相应 build 的运行时配置。此字段的值应是与以下三种典型 Android 运行时配置对应的值之一:“user”“userdebug”或“eng”。此字段的值必须可编码为 7 位 ASCII 值,并与正则表达式 "^[a-zA-Z0-9.,_-]+$" 匹配。
android.os.Build.USER 生成相应 build 的用户(或自动用户)的名称或用户 ID。此字段不得为 null,也不得为空字符串 (""),除此之外,对此字段的具体格式没有任何其他要求。

3.2.3. intent 兼容性

Android 使用 intent 在应用之间实现松散耦合的集成。本节介绍了与设备实现必须支持的 intent 模式相关的要求。“支持”意味着设备实现者必须提供一个 Android activity 或 Service,用于为每个指定的 intent 模式指定匹配的 intent 过滤器,并为这些模式绑定并实现正确的行为。

3.2.3.1. 核心应用 intent

Android 上游项目定义了很多核心应用,例如电话拨号器、日历、通讯录、音乐播放器等。设备实现者可以将这些应用替换为替代版本。

不过,任何此类替代版本都必须支持上游项目提供的相同 intent 模式。例如,如果设备包含替代音乐播放器,它仍必须支持第三方应用发出的用于挑选歌曲的 intent 模式。

以下应用被视为核心 Android 系统应用:

  • 桌面时钟
  • 浏览器
  • 日历
  • 计算器
  • 通讯录
  • 电子邮件
  • 图库
  • GlobalSearch
  • 启动器
  • 音乐
  • 设置

核心 Android 系统应用包含多种被视为“公开”组件的 activity 或 Service 组件。也就是说,属性“android:exported”可以不存在,也可以具有值“true”。

对于在一个核心 Android 系统应用中定义的每个 activity 或 Service,如果未通过将属性“android:exported”的值设为“false”来将该应用标记为“非公开”,则设备实现必须包含一个相同类型的组件,来实现与该核心 Android 系统应用相同的 intent 过滤器模式。

换言之,设备实现可以更换核心 Android 系统应用;不过,如果进行此类更换,设备实现必须支持由被更换的每个核心 Android 系统应用所定义的所有 intent 模式。

3.2.3.2. intent 替换

由于 Android 是一个可扩展的平台,因此设备实现必须允许将第 3.2.3.1 节中提到的每种 intent 模式替换为第三方应用。上游 Android 开源项目默认允许这么做;设备实现者不得为系统应用使用这些 intent 模式的情况附加特殊特权,也不得阻止第三方应用绑定到这些模式并取得对这些模式的控制权。具体而言,此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停用“选择器”界面(用户可通过该界面在多个均可处理相同 intent 模式的应用之间进行选择)。

3.2.3.3. intent 命名空间

设备实现者不得添加任何符合以下条件的 Android 组件:支持任何使用 ACTION、CATEGORY 或使用 android.* 命名空间中的其他键字符串的新 intent 模式或广播 intent 模式。设备实现者不得添加任何符合以下条件的 Android 组件:遵从任何使用 ACTION、使用 CATEGORY 或使用属于其他组织的软件包空间中的其他键字符串的新 intent 模式或广播 intent 模式。设备实现者不得更改或扩展第 3.2.3.1 节列出的核心应用使用的任何 intent 模式。

此项规定类似于第 3.6 节中针对 Java 语言类的规定。

3.2.3.4. 广播 intent

第三方应用依赖平台广播某些 intent 来获悉硬件或软件环境中发生的变化。 与 Android 兼容的设备必须广播公共广播 intent 来响应相应的系统事件。如需关于广播 intent 的介绍,请参阅 SDK 文档。

3.3. 原生 API 兼容性

在 Dalvik 中运行的受管理代码可以调用应用 .apk 文件中提供的原生代码,作为针对相应设备硬件架构编译的 ELF .so 文件。由于原生代码高度依赖于底层处理器技术,因此 Android 在 Android NDK 的文件 docs/CPU-ARCH-ABIS.txt 中定义了一些应用二进制接口 (ABI)。如果设备实现与一个或多个已定义的 ABI 兼容,则应实现与 Android NDK 的兼容性,如下所述。

如果设备实现支持某个 Android ABI,则:

  • 必须支持在受管理环境中运行的代码,以使用标准 Java 原生接口 (JNI) 语义调用原生代码。
  • 必须与以下列表中每个必需的库保持源代码兼容(即标头兼容)和二进制兼容(适用于 ABI)
  • 必须通过 android.os.Build.CPU_ABI API 准确报告设备支持的原生应用二进制接口 (ABI)
  • 必须仅报告最新版 Android NDK 的文件 docs/CPU-ARCH-ABIS.txt 中载述的 ABI
  • 应使用上游 Android 开源项目中的源代码和头文件进行构建。

以下原生代码 API 必须可供包含原生代码的应用使用:

  • libc(C 库)
  • libm(数学库)
  • 对 C++ 的最基本支持
  • JNI 接口
  • liblog(Android 日志记录)
  • libz(Zlib 压缩)
  • libdl(动态链接器)
  • libGLESv1_CM.so (OpenGL ES 1.0)
  • libGLESv2.so (OpenGL ES 2.0)
  • libEGL.so(原生 OpenGL Surface 管理)
  • libjnigraphics.so
  • libOpenSLES.so(Open Sound Library 音频支持)
  • libandroid.so(原生 Android activity 支持)
  • 对 OpenGL 的支持(如下所述)

请注意,未来版本的 Android NDK 可能会支持更多 ABI。如果设备实现与现有的某个预定义 ABI 不兼容,则不得报告支持任何 ABI。

实现原生代码兼容性是一项颇具挑战性的任务。因此,应重申一下,强烈建议设备实现者使用上面列出的库的上游实现,以帮助确保兼容性。

3.4. Web 兼容性

很多开发者和应用依赖于 android.webkit.WebView 类 [资源 8] 的行为来展示其界面,因此 WebView 实现必须在不同 Android 实现之间兼容。同样,完整的新型网络浏览器也是 Android 用户体验的核心。设备实现必须包含与上游 Android 软件一致的 android.webkit.WebView 版本,并且必须包含支持 HTML5 的新型浏览器,如下所述。

3.4.1. WebView 兼容性

Android 开源实现使用 WebKit 渲染引擎来实现 android.webkit.WebView。由于无法为 Web 呈现系统开发综合测试套件,因此设备实现者必须在 WebView 实现中使用 WebKit 的特定上游 build。具体而言:

  • 设备实现的 android.webkit.WebView 实现必须基于 Android 2.3 的上游 Android 开放源代码树中的 533.1 WebKit build。该 build 包含一组针对 WebView 的特定功能和安全修复程序。设备实现者可以自定义 WebKit 实现;不过,任何此类自定义都不得更改 WebView 的行为,包括呈现行为。
  • WebView 报告的用户代理字符串必须采用以下格式:
    Mozilla/5.0 (Linux; U; Android $(VERSION); $(LOCALE); $(MODEL) Build/$(BUILD)) AppleWebKit/533.1 (KHTML, like Gecko) Version/4.0 Mobile Safari/533.1
    • $(VERSION) 字符串的值必须与 android.os.Build.VERSION.RELEASE 的值相同
    • $(LOCALE) 字符串的值应遵循国家/地区代码和语言的 ISO 规范,并且应引用设备当前配置的语言区域
    • $(MODEL) 字符串的值必须与 android.os.Build.MODEL 的值相同
    • $(BUILD) 字符串的值必须与 android.os.Build.ID 的值相同

WebView 组件应支持尽可能多的 HTML5 功能 [资源 9]。至少,设备实现必须支持 WebView 中与 HTML5 关联的每个 API:

此外,设备实现必须支持 HTML5/W3C webstorage API [资源 13],并且应支持 HTML5/W3C IndexedDB API [资源 14]。请注意,随着 Web 开发标准制定机构逐渐转变为青睐 IndexedDB 胜过 webstorage,IndexedDB 预计会成为未来版本的 Android 中必需的组件。

与所有 JavaScript API 一样,HTML5 API 必须在 WebView 中默认处于停用状态,开发者通过常规 Android API 明确启用的情况除外。

3.4.2. 浏览器兼容性

设备实现必须包含独立的浏览器应用,以供用户进行一般的 Web 浏览。独立的浏览器可以基于 WebKit 之外的浏览器技术。不过,即使使用的是替代浏览器应用,向第三方应用提供的 android.webkit.WebView 组件也必须基于 WebKit,如第 3.4.1 节中所述。

实现可以在独立的浏览器应用中附带自定义用户代理字符串。

独立的浏览器应用(无论是基于上游 WebKit 浏览器应用,还是基于第三方替代应用)应支持尽可能多的 HTML5 功能 [资源 9]。至少,设备实现必须支持以下与 HTML5 关联的每个 API:

此外,设备实现必须支持 HTML5/W3C webstorage API [资源 13],并且应支持 HTML5/W3C IndexedDB API [资源 14]。请注意,随着 Web 开发标准制定机构逐渐转变为青睐 IndexedDB 胜过 webstorage,IndexedDB 预计会成为未来版本的 Android 中必需的组件。

3.5. API 行为兼容性

每种 API 类型(受管理 API、软 API、原生 API 和网页 API)的行为都必须与上游 Android 开源项目 [资源 3] 的首选实现一致。兼容性的一些具体方面如下:

  • 设备不得更改标准 intent 的行为或语义
  • 设备不得更改特定类型的系统组件(例如 Service、activity、ContentProvider 等)的生命周期或生命周期语义
  • 设备不得更改标准权限的语义

上述列表并不是详尽无遗的。兼容性测试套件 (CTS) 用于测试平台重要部分的行为兼容性,而不是测试整个平台的行为兼容性。实现者需负责确保与 Android 开源项目保持行为兼容。为此,设备实现者应尽可能使用通过 Android 开源项目获得的源代码,而不是重新实现系统的重要部分。

3.6. API 命名空间

Android 遵循 Java 编程语言定义的软件包和类命名空间惯例。为了确保与第三方应用兼容,设备实现者不得对以下软件包命名空间进行任何禁止执行的修改(见下文):

  • java.*
  • javax.*
  • sun.*
  • android.*
  • com.android.*

禁止执行的修改包括:

  • 设备实现不得通过更改任何方法或类签名或者通过移除类或类字段的方式,修改 Android 平台上公开提供的 API。
  • 设备实现者可以修改 API 的底层实现,但此类修改不得影响任何公开提供的 API 的规定行为和 Java 语言签名。
  • 设备实现者不得将任何公开提供的元素(例如类或接口,或者现有类或接口的字段或方法)添加到上述 API。

“公开提供的元素”是指不带“@hide”标记(上游 Android 源代码中会用到该标记)的任何构造。换言之,设备实现者不得在上述命名空间中提供新的 API 或更改现有的 API。设备实现者可以执行仅限于内部的修改,但不得向开发者通告或以其他方式公开这些修改。

设备实现者可以添加自定义 API,但任何此类 API 均不得位于归其他组织所有或指代其他组织的命名空间内。例如,设备实现者不得向 com.google.* 或类似命名空间添加 API;只有 Google 可以向此类命名空间添加 API。同样,Google 也不得向其他公司的命名空间添加 API。此外,如果设备实现包含标准 Android 命名空间之外的自定义 API,则必须将这些 API 打包到 Android 共享库中,以便只有明确使用它们的应用(通过 <uses-library> 机制)会受到此类 API 内存使用量增加的影响。

如果设备实现者提议改善上述某个软件包命名空间(例如向现有 API 添加实用的新功能,或添加新的 API),实现者应访问 source.android.com,并按照该网站上的信息开始贡献更改和代码。

请注意,上述限制对应于 Java 编程语言中命名 API 的标准惯例;本节只是为了强调这些惯例,并通过将其纳入本兼容性定义来使其具有约束力。

3.7. 虚拟机兼容性

设备实现必须支持完整的 Dalvik 可执行文件 (DEX) 字节码规范和 Dalvik 虚拟机语义 [资源 15]。

如果设备实现采用的屏幕被归类为中密度或低密度,则必须将 Dalvik 配置为至少为每个应用分配 16MB 的内存。如果设备实现采用的屏幕被归类为高密度或超高密度,则必须将 Dalvik 配置为至少为每个应用分配 24MB 的内存。请注意,设备实现可以分配比上述更多的内存。

3.8. 界面兼容性

Android 平台包含一些开发者 API,允许开发者接入系统界面。设备实现必须将这些标准界面 API 整合到他们开发的自定义界面中,具体如下文所述。

3.8.1. 微件

Android 定义了一种组件类型以及对应的 API 和生命周期,以便应用向最终用户提供“AppWidget”[资源 16]。Android 开源参考版本包含一个启动器应用,该应用包含可让用户从主屏幕添加、查看和移除 AppWidget 的界面元素。

设备实现者可以用替代启动器替换参考启动器(即主屏幕)。替代启动器应包含对 AppWidget 的内置支持,并提供用于直接在启动器中添加、配置、查看和移除 AppWidget 的界面元素。替代启动器可以省略这些界面元素;不过,如果省略这些界面元素,设备实现者必须提供可从启动器访问的单独应用,以便用户添加、配置、查看和移除 AppWidget。

3.8.2. 通知

Android 包含一些可供开发者向用户发送通知的 API,以便开发者通知用户值得注意的事件 [资源 17]。设备实现者必须支持已定义的每一类通知(具体而言是指声音、振动、指示灯和状态栏)。

此外,实现必须正确呈现 API [资源 18] 或状态栏图标样式指南 [资源 19] 中提供的所有资源(图标、声音文件等)。设备实现者可以针对通知提供替代用户体验,而不使用参考 Android 开源实现所提供的体验;不过,此类替代通知系统必须支持现有的通知资源(如上所述)。

Android 包含一些可让开发者在其应用中纳入搜索功能以及将其应用数据提供给全局系统搜索功能使用的 API [资源 20]。一般来说,此功能会包括一个系统级界面,以便用户输入查询、在用户输入时显示建议,以及显示搜索结果。这些 Android API 可让开发者重复使用此界面,以在其应用内提供搜索功能,还可让开发者向通用的全局搜索界面提供搜索结果。

设备实现必须包含单个共享的系统级搜索界面,并且该界面能够在用户输入内容时实时提供建议。设备实现必须实现一些 API,以供开发者重复使用此界面,从而在其应用内提供搜索功能。设备实现必须实现一些 API,以便在搜索框以全局搜索模式运行时,可让第三方应用向搜索框中添加建议。如果没有安装任何可利用此功能的第三方应用,则默认行为应为显示 Web 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和建议。

设备实现可以附带替代搜索界面,但应包含专用的硬或软搜索按钮(可以随时使用该按钮在任何应用中调用搜索框架),其行为在 API 文档中提供。

3.8.4. 消息框

应用可以使用“消息框”API(定义见 [资源 21])向最终用户显示简短的非模态字符串,这些字符串会在短暂显示后消失。设备实现必须以某种可见性非常高的方式向最终用户显示来自应用的消息框。

3.8.5. 动态壁纸

Android 定义了一种组件以及对应的 API 和生命周期,以便应用向最终用户提供一个或多个“动态壁纸”[资源 22]。动态壁纸是具备有限输入功能且作为壁纸显示在其他应用之后的动画、图案或类似图片。

如果硬件能够在不限制功能且不会对其他应用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以合理的帧速率运行所有动态壁纸,则会被视为能够可靠地运行动态壁纸。如果硬件中的限制会导致壁纸和/或应用崩溃、无法正常运行、占用过多 CPU/消耗过多电池电量,或者运行时的帧速率低得令人无法接受,相应硬件会被视为无法运行动态壁纸。例如,有些动态壁纸可能会利用 Open GL 1.0 或 2.0 上下文来呈现其内容。动态壁纸将无法在不支持多个 OpenGL 上下文的硬件上可靠地运行,因为使用 OpenGL 上下文的动态壁纸可能会与其他同样使用 OpenGL 上下文的应用发生冲突。

如果设备实现能够可靠地运行动态壁纸(如上所述),则应实现动态壁纸。如果设备实现被判定为无法可靠地运行动态壁纸(如上所述),则不得实现动态壁纸。

4. 应用打包兼容性

设备实现必须安装并运行官方 Android SDK 中包含的“aapt”工具生成的 Android“.apk”文件 [资源 23]。

设备实现不得通过会导致相应文件无法在其他兼容设备上正确安装和运行的方式,扩展 .apk [资源 24]、Android 清单 [资源 25] 或 Dalvik 字节码 [资源 15] 格式。设备实现者应使用 Dalvik 的参考上游实现,以及该参考实现的软件包管理系统。

5. 多媒体兼容性

设备实现必须完全实现所有多媒体 API。设备实现必须支持下述所有多媒体编解码器,并且应符合下述声音处理准则。 设备实现必须包含至少一种音频输出形式,例如扬声器、耳机插孔、外部扬声器连接等。

5.1. 媒体编解码器

设备实现必须支持以下部分中详述的多媒体编解码器。在 Android 开源项目的首选 Android 实现中,所有这些编解码器都是作为软件实现提供的。

请注意,Google 和开放手机联盟 (Open Handset Alliance) 均未做过任何关于这些编解码器中没有使用第三方专利的声明。打算在硬件或软件产品中使用此源代码的用户请注意,实现此代码(包括在开源软件或共享软件中实现)可能需要获得相关专利持有者的专利许可。

下表并未列出大多数视频编解码器的具体比特率要求。这是因为,在实践中,当前的设备硬件支持的比特率未必正好就是相关标准指定的所需比特率。设备实现应支持硬件上可行的最高比特率,但不超过规范规定的上限。

5.1.1. 媒体解码器

对于下表中所述的每种编解码器和格式,设备实现必须包含相应的解码器实现。请注意,上游 Android 开源项目提供了其中每种媒体类型的解码器。

音频
名称 详细信息 文件/容器格式
AAC LC/LTP 采用标准比特率的任意组合的单声道/立体声内容,最高可达 160 kbps,采样率为 8kHz 至 48kHz 3GPP (.3gp) 和 MPEG-4(.mp4、.m4a)。不支持原始 AAC (.aac)
HE-AACv1 (AAC+)
HE-AACv2(增强型 AAC+)
AMR-NB 4.75-12.2 kbps,采样率为 8 kHz 3GPP (.3gp)
AMR-WB 有 9 个比特率(介于 6.60-23.85 kbit/s 之间)可供选择,采样率为 16 kHz 3GPP (.3gp)
MP3 单声道/立体声 8-320Kbps 恒定 (CBR) 或可变比特率 (VBR) MP3 (.mp3)
MIDI MIDI 类型 0 和 1。DLS 版本 1 和 2。XMF 和 Mobile XMF。支持铃声格式 RTTTL/RTX、OTA 和 iMelody 类型 0 和 1(.mid、.xmf、.mxmf)。以及 RTTTL/RTX(.rtttl、.rtx)、OTA (.ota) 和 iMelody (.imy)
Ogg Vorbis   Ogg (.ogg)
PCM 8 位和 16 位线性 PCM(比特率最高可达到硬件允许的上限) WAVE (.wav)
图片
JPEG 基准式 + 渐进式  
GIF    
PNG    
BMP    
视频
H.263   3GPP (.3gp) 文件
H.264   3GPP (.3gp) 和 MPEG-4 (.mp4) 文件
MPEG4 Simple Profile   3GPP (.3gp) 文件

5.1.2. 媒体编码器

设备实现应包含与第 5.1.1 节中列出的尽可能多的媒体格式对应的编码器。不过,对于未配备某些可选硬件的设备,某些编码器就没有意义;例如,如果设备未配备摄像头,那么 H.263 视频编码器就没有意义。因此,设备实现必须根据下表中所述的条件实现媒体编码器。

请参阅第 7 节,详细了解设备实现可以在什么情况下省略哪些硬件。

音频
名称 详细信息 文件/容器格式 条件
AMR-NB 4.75-12.2 kbps,采样率为 8 kHz 3GPP (.3gp) 如果设备实现包含麦克风硬件并定义了 android.hardware.microphone,则必须包含这些音频格式的编码器。
AMR-WB 有 9 个比特率(介于 6.60-23.85 kbit/s 之间)可供选择,采样率为 16 kHz 3GPP (.3gp)
AAC LC/LTP 采用标准比特率的任意组合的单声道/立体声内容,最高可达 160 kbps,采样率为 8kHz 至 48kHz 3GPP (.3gp) 和 MPEG-4(.mp4、.m4a)。
图片 JPEG 基准式 + 渐进式   所有设备实现都必须包含这些图片格式的编码器,因为 Android 2.3 包含应用可用于以编程方式生成这些类型的文件的 API。
PNG    
视频 H.263   3GPP (.3gp) 文件 如果设备实现包含摄像头硬件并定义了 android.hardware.cameraandroid.hardware.camera.front ,则必须包含这些视频格式的编码器。

除了上面列出的编码器之外,设备实现还应包含 H.264 编码器。请注意,我们计划在针对未来版本的兼容性定义文档中将此要求改为“必须”满足的要求。换言之,H.264 编码在 Android 2.3 中是非强制性要求,但在未来版本中将成为必须满足的要求。强烈建议搭载 Android 2.3 的现有设备和新设备在 Android 2.3 中满足此要求,否则在升级到未来版本时,这些设备将无法实现与 Android 兼容。

5.2. 录音

在应用已使用 android.media.AudioRecord API 开始录制音频串流时,设备实现应进行音频采样和录音,并且执行这两项行为时都要遵循以下要求:

  • 应停用降噪处理(如果有)。
  • 应停用自动增益控制(如果有)。
  • 设备应表现出大致平坦的幅频特性:具体来说就是 ±3 dB,100-4000 Hz
  • 应对音频输入敏感度进行相应设置,以确保频率为 1000 Hz 的 90 dB 声压级 (SPL) 音源会产生 RMS 为 5000 的 16 位样本。
  • 如果麦克风上的 SPL 为 90 dB,PCM 振幅级应能够线性跟踪输入 SPL 在至少 30 dB(-18 dB 到 +12 dB)范围内的变化。
  • 如果输入的声音为 90 dB SPL,当频率为 100 Hz 至 4000 时,总谐波畸变率应低于 1%。

注意:虽然对于 Android 2.3 来说,上文中所述的要求规定为“应”满足的要求,但我们计划在针对未来版本的兼容性定义文档中将其改为“必须”满足的要求。换言之,这些要求在 Android 2.3 中是非强制性要求,但在未来版本中将成为必须满足的要求。强烈建议搭载 Android 2.3 的现有设备和新设备满足 Android 2.3 中的这些要求,否则在升级到未来版本时,这些设备将无法实现与 Android 兼容。

5.3. 音频延迟

音频延迟大体上是指,从应用请求音频播放或录制操作到设备实现实际开始该操作之间的时间间隔。许多类别的应用都依赖于非常短的延迟来实现实时效果,例如音效或 VOIP 通信。如果设备实现包含麦克风硬件并声明了 android.hardware.microphone,则应满足这一节中所述的所有音频延迟要求。 请参阅第 7 节,详细了解设备实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省略麦克风硬件。

在本节中:

  • “冷输出延迟”是指,在音频系统在应用请求播放音频之前已处于空闲状态并已关闭的情况下,从应用请求播放音频到声音开始播放之间的时间间隔。
  • “温输出延迟”是指,在音频系统最近使用过但当前处于空闲状态(即静默状态)的情况下,从应用请求播放音频到声音开始播放之间的时间间隔
  • “连续输出延迟”是指,在设备当前正在播放音频的情况下,从应用发出要播放的样本到扬声器实际播放相应声音之间的时间间隔
  • “冷输入延迟”是指,在应用请求录音之前音频系统和麦克风已处于空闲状态并且已关闭的情况下,从应用请求录音到第一个样本通过回调传送到应用之间的时间间隔
  • “连续输入延迟”是指在设备处于录制模式的情况下,从发生环境声音到该声音对应的样本通过回调传送给录制应用之间的时间间隔

根据上述定义,设备实现应表现出以下每个属性:

  • 冷输出延迟不超过 100 毫秒
  • 温输出延迟时间不超过 10 毫秒
  • 连续输出延迟不超过 45 毫秒
  • 冷输入延迟不超过 100 毫秒
  • 连续输入延迟不超过 50 毫秒

注意:虽然对于 Android 2.3 来说,上文中所述的要求规定为“应”满足的要求,但我们计划在针对未来版本的兼容性定义文档中将其改为“必须”满足的要求。换言之,这些要求在 Android 2.3 中是非强制性要求,但在未来版本中将成为必须满足的要求。强烈建议搭载 Android 2.3 的现有设备和新设备满足 Android 2.3 中的这些要求,否则在升级到未来版本时,这些设备将无法实现与 Android 兼容。

如果设备实现满足本节的要求,则可以通过 android.content.pm.PackageManager 类报告“android.hardware.audio.low-latency”功能,来报告支持低延迟音频。[资源 27] 反之,如果设备实现不满足这些要求,则不得报告支持低延迟音频。

6. 开发者工具兼容性

设备实现必须支持 Android SDK 中提供的 Android 开发者工具。具体而言,与 Android 兼容的设备必须与以下各项兼容:

  • Android 调试桥(简称 adb)[资源 23]
    设备实现必须支持 Android SDK 中载述的所有 adb 功能。默认情况下,设备端 adb 守护程序应处于非活跃状态,但必须有一种可供用户使用的 Android 调试桥开启机制。
  • Dalvik 调试监控服务(简称 ddms)[资源 23]
    设备实现必须支持 Android SDK 中载述的所有 ddms 功能。由于 ddms 使用 adb,因此对 ddms 的支持应默认处于停用状态,但只要用户如上所述启用了 Android 调试桥,设备实现就必须提供这种支持。
  • Monkey [资源 26]
    设备实现必须包含 Monkey 框架,并使其可供应用使用。

大多数基于 Linux 的系统和 Apple Macintosh 系统都使用标准的 Android SDK 工具识别 Android 设备,而无需其他支持;不过,Microsoft Windows 系统通常需要驱动程序,才能识别新的 Android 设备。(例如,新的供应商 ID 需要适用于 Windows 系统的自定义 USB 驱动程序,有时新的设备 ID 也需要此类驱动程序。)如果标准 Android SDK 中提供的 adb 工具无法识别某个设备实现,设备实现者必须提供相关的 Windows 驱动程序,以便开发者使用 adb 协议连接到设备。对于 32 位和 64 位版本的 Windows XP、Windows Vista 和 Windows 7,必须提供这些驱动程序。

7. 硬件兼容性

Android 旨在助力设备实现者打造创新的设备规格和配置。同时,Android 开发者能够编写依赖于通过 Android API 提供的各种硬件和功能的创新应用。本节中的要求旨在平衡可供设备实现者使用的创新技术与开发者的以下需求:确保其应用仅可在能够正常运行的设备上使用。

如果设备包含特定的硬件组件,而该组件具有针对第三方开发者的相应 API,则该设备实现必须实现该 API(如 Android SDK 文档中所述)。如果 SDK 中的某个 API 需要与某个被规定为可选组件的硬件组件互动,但设备实现不具备该组件,则:

  • 仍必须提供该组件的 API 的完整类定义(如 SDK 所述)
  • 该 API 的行为必须以某种合理的方式实现为空操作
  • 在 SDK 文档允许的情况下,API 方法必须返回 null 值
  • 在 SDK 文档不允许返回 null 值的情况下,API 方法必须返回类的空操作实现
  • API 方法不得抛出 SDK 文档中未载述的异常

这些要求的一个典型适用情况示例就是电话 API:即使在非手机设备上,这些 API 也必须实现为合理的空操作。

设备实现必须通过 android.content.pm.PackageManager 类中的 getSystemAvailableFeatures()hasSystemFeature(String) 方法准确报告硬件配置信息。[资源 27]

7.1. 显示和图形

Android 2.3 包含一些能够适当地为设备自动调整应用资源和界面布局的方式,以确保第三方应用能够在各种硬件配置上良好地运行 [资源 28]。设备必须正确实现本节中详细说明的这些 API 和行为。

7.1.1. 屏幕配置

设备实现可以使用任何像素尺寸的屏幕,但前提是它们满足以下要求:

  • 屏幕的物理对角线尺寸必须至少为 2.5 英寸
  • 密度必须至少为 100 dpi
  • 宽高比必须介于 1.333 (4:3) 和 1.779 (16:9) 之间。
  • 所用显示技术包含方形像素

所用屏幕符合上述要求的设备实现被视为兼容,无需采取任何其他措施。Android 框架实现会自动计算显示特征,例如屏幕尺寸级别和密度级别。在大多数情况下,框架决策都是正确的。如果使用的是默认框架计算,则无需执行任何其他操作。如果设备实现者希望更改默认值或希望使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屏幕,则必须按照第 12 节中提供的说明与 Android 兼容性团队联系以获取指导。

上述要求中使用的单位定义如下:

  • “物理对角线尺寸”是指,屏幕亮显部分的两个对角之间的距离(以英寸为单位)。
  • “dpi”(即“每英寸的点数”)是指,1 英寸的线性水平或垂直跨度内包含的像素数。如果列出了 dpi 值,则水平 dpi 和垂直 dpi 都必须在该范围内。
  • “宽高比”是指,屏幕的长度与宽度之比。例如,480x854 像素的显示屏的宽高比是 854 / 480 = 1.779,或约为“16:9”。

设备实现必须仅使用具有单个静态配置的显示屏。也就是说,设备实现不得启用多个屏幕配置。例如,因为常规的电视支持多种分辨率(例如 1080p、720p 等),所以此配置与 Android 2.3 不兼容。(不过,我们正在研究是否支持此类配置,并计划在未来的 Android 版本中提供支持。)

7.1.2. 显示指标

设备实现必须为 android.util.DisplayMetrics [资源 29] 中定义的所有显示指标报告正确的值。

7.1.3. 声明的屏幕支持

应用可以视需要通过 AndroidManifest.xml 文件中的 <supports-screens> 属性,指明所支持的屏幕尺寸。设备实现必须正确执行应用对于“小”“中”和“大”屏幕的指定支持(如 Android SDK 文档中所述)。

7.1.4. 屏幕方向

兼容的设备必须支持按应用动态设置屏幕方向(纵向或横向)。也就是说,如果应用请求使用特定屏幕方向,设备必须遵从该请求。设备实现可以选择纵向或横向作为默认方向。 如果设备无法进行物理旋转,可以通过对请求纵向模式的应用采用“信箱模式”来满足此要求,即只使用可用显示界面的一部分。

无论何时通过 android.content.res.Configuration.orientation、android.view.Display.getOrientation() 或其他 API 查询设备当前方向,设备都必须报告正确的值。

7.1.5. 3D 图形加速

设备实现必须支持 OpenGL ES 1.0,以满足 Android 2.3 API 的要求。对于没有 3D 加速硬件的设备,上游 Android 开源项目提供了 OpenGL ES 1.0 的软件实现。设备实现应支持 OpenGL ES 2.0。

实现可以省略对 OpenGL ES 2.0 的支持;不过,如果省略了该支持,设备实现不得报告支持 OpenGL ES 2.0。具体而言,如果设备实现不支持 OpenGL ES 2.0,则:

  • 受管理 API(例如通过 GLES10.getString() 方法)不得报告支持 OpenGL ES 2.0
  • 原生 C/C++ OpenGL API(即通过 libGLES_v1CM.so、libGLES_v2.so 或 libEGL.so 向应用提供的 API)不得报告支持 OpenGL ES 2.0。

反之,如果设备实现支持 OpenGL ES 2.0,则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准确报告支持 OpenGL ES 2.0。

请注意,Android 2.3 支持应用视需要指定它们需要使用特定 OpenGL 纹理压缩格式。这些格式通常为供应商专用格式。Android 2.3 不要求设备实现必须实现任何特定纹理压缩格式。不过,设备实现应通过 OpenGL API 中的 getString() 方法准确报告所支持的所有纹理压缩格式。

7.2. 输入设备

Android 2.3 支持多种用户输入方式。设备实现必须支持本节中所述的用户输入设备。

7.2.1. 键盘

设备实现:

  • 必须支持输入管理框架(可让第三方开发者创建输入管理引擎,即软键盘),详见 developer.android.com
  • 必须提供至少一个软键盘实现(无论是否存在硬键盘)
  • 可以包含额外的软键盘实现
  • 可以包含硬件键盘
  • 不得包含与 android.content.res.Configuration.keyboard [资源 30] 中指定的任何格式(即,QWERTY 或 12 键)都不匹配的硬件键盘

7.2.2. 非触摸导航

设备实现:

  • 可以省略非触摸导航选项(即可以省略轨迹球、方向键或滚轮)
  • 必须针对 android.content.res.Configuration.navigation 报告正确的值 [资源 30]
  • 必须提供与输入管理引擎兼容、用于选择和编辑文字且合理的替代界面机制。上游 Android 开放源代码包含一种适合在缺少非触摸导航输入法的设备上使用的选择机制。

7.2.3. 导航键

主屏幕、菜单和返回功能对于 Android 导航范式至关重要。无论应用处于何种状态,设备实现都必须随时为用户提供这些功能。应通过专用按钮实现这些功能,也可以使用专用软件按键、手势、触摸板等来实现。但如果是这样,这些功能必须始终可以访问,并且不得遮住或影响可用的应用显示区域。

设备实现者还应提供专用的搜索键。设备实现者还可以为通话提供发送键和结束键。

7.2.4. 触摸屏输入

设备实现:

  • 必须具有触摸屏
  • 可以有电容式触摸屏或电阻式触摸屏
  • 必须报告 android.content.res.Configuration 的值 [资源 30],其值应与设备上具体触摸屏的类型相对应
  • 应支持完全独立跟踪的指针(如果触摸屏支持多个指针)

7.3. 传感器

Android 2.3 包含用于访问多种传感器的 API。设备实现通常可以省略这些传感器,如后续小节中所述。如果设备包含某种类型的传感器,而这种传感器具有针对第三方开发者的相应 API,则设备实现必须实现该 API(如 Android SDK 文档中所述)。例如,设备实现:

  • 必须根据 android.content.pm.PackageManager 类准确报告是否存在传感器。[资源 27]
  • 必须通过 SensorManager.getSensorList() 和类似方法返回准确的受支持传感器列表
  • 对于所有其他传感器 API,必须采取合理的行为(例如,在应用尝试注册监听器时视情况返回 true 或 false,在不存在相应的传感器时不调用传感器监听器,等等)

上述列表并不是详尽无遗的;请以 Android SDK 中载述的行为为准。

有些传感器类型为复合型,也就是说,它们可以从一个或多个其他传感器提供的数据推导出来。(例如方向传感器和线性加速度传感器。)设备实现应实现这些传感器类型,但前提是设备实现包含必要的实体传感器。

Android 2.3 API 中引入了“流式”传感器这一概念,这种传感器会持续返回数据,而不是仅在数据发生变化时才会返回数据。对于 Android 2.3 SDK 文档指定为流式传感器的任何 API,设备实现都必须持续提供定期数据样本。

7.3.1. 加速度计

设备实现应包含 3 轴加速度计。如果设备实现包含 3 轴加速度计,则:

  • 必须能够以 50 Hz 或更高的频率传送事件
  • 必须遵从 Android API 中详述的 Android 传感器坐标系(请参阅 [资源 31])
  • 在任何三维矢量上,都必须能够测量从自由下落到高达两倍重力加速度 (2g) 或更高重力加速度的运动过程
  • 精度必须至少为 8 位
  • 标准偏差不得超过 0.05 m/s^2

7.3.2. 磁力计

设备实现应包含 3 轴磁力计(即罗盘)。 如果设备包含 3 轴磁力计,则:

  • 必须能够以 10 Hz 或更高的频率传送事件
  • 必须遵从 Android API 中详述的 Android 传感器坐标系(请参阅 [资源 31])。
  • 必须能够对足以覆盖地磁场的磁场强度进行采样
  • 精度必须至少为 8 位
  • 标准偏差不得超过 0.5 μT

7.3.3. GPS

设备实现应包含 GPS 接收器。如果设备实现包含 GPS 接收器,则应包含某种形式的“辅助 GPS”技术,以最大限度地缩短 GPS 锁定时间。

7.3.4. 陀螺仪

设备实现应包含陀螺仪(即角度变化传感器)。除非还包含 3 轴加速度计,否则设备不应包含陀螺仪传感器。如果设备实现包含陀螺仪,则:

  • 必须能够测量高达 5.5*Pi 弧度/秒(即大约每秒 1,000 度)的方向变化
  • 必须能够以 100 Hz 或更高的频率传送事件
  • 精度必须至少为 8 位

7.3.5. 气压计

设备实现可以包含气压计(即环境气压传感器)。如果设备实现包含气压计,则:

  • 必须能够以 5 Hz 或更高的频率传送事件
  • 必须具有足以估算海拔高度的精度

7.3.7. 温度计

设备实现可以(但不应)包含温度计(即温度传感器)。如果设备实现包含温度计,则必须测量设备 CPU 的温度。它不得测量任何其他温度。(请注意,Android 2.3 API 中已废弃此传感器类型。)

7.3.7. 光度计

设备实现可以包含光度计(即环境光传感器)。

7.3.8. 近程传感器

设备实现可以包含近程传感器。如果设备实现包含近程传感器,则必须按与屏幕相同的方向测量物体的接近度。也就是说,近程传感器必须朝向适当方向,以便检测靠近屏幕的物体,因为此类传感器的主要用途是检测用户正在使用的手机。如果设备实现包含朝向任何其他方向的近程传感器,则不得通过此 API 访问此类传感器。如果设备实现包含近程传感器,则其精度必须至少为 1 位。

7.4. 数据连接

网络连接和访问网络是 Android 的重要功能。同时,设备间互动能够显著增加 Android 设备和应用的价值。设备实现必须满足本节中的数据连接要求。

7.4.1. 电话

在 Android 2.3 API 和本文档中,“电话”专指与通过 GSM 或 CDMA 网络进行语音通话和发送短信相关的硬件。虽然这些语音通话可能采用也可能不采用分封交换技术,但都是为了使 Android 2.3 被视为独立于任何可通过同一网络实现的数据连接。换言之,Android“电话”功能和 API 专指语音通话和短信;例如,无法拨打电话或收发短信的设备实现不得报告“android.hardware.telephony”功能或任何子功能,无论它们是否使用移动网络进行数据连接。

Android 2.3 可以用在不包含电话硬件的设备上。也就是说,Android 2.3 与非电话设备兼容。不过,如果设备实现包含 GSM 或 CDMA 电话,则必须全面支持针对该技术的 API。如果设备实现不包含电话硬件,则必须将所有相关 API 实现为空操作。

7.4.2. IEEE 802.11 (Wi-Fi)

Android 2.3 设备实现应支持一种或多种形式的 802.11(b/g/a/n 等)如果设备实现支持 802.11,则必须实现对应的 Android API。

7.4.3. 蓝牙

设备实现应包含蓝牙收发器。如果设备实现包含蓝牙收发器,则必须支持基于 RFCOMM 的蓝牙 API(如 SDK 文档中所述)[资源 32]。设备实现应实现适合设备的相关蓝牙配置文件,例如 A2DP、AVRCP、OBEX 等。

兼容性测试套件包含涵盖 Android RFCOMM Bluetooth API 基本操作的用例。不过,由于蓝牙是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在单个设备上运行的单元测试无法对其进行全面测试。因此,设备实现还必须通过附录 A 中所述的人工驱动蓝牙测试程序。

7.4.4. 近距离无线通信

设备实现应包含用于近距离无线通信 (NFC) 的收发器和相关硬件。如果设备实现包含 NFC 硬件,则:

  • 必须通过 android.content.pm.PackageManager.hasSystemFeature() 方法报告 android.hardware.nfc 功能。[资源 27]
  • 必须能够通过以下 NFC 标准读取和写入 NDEF 消息:
    • 必须能够通过以下 NFC 标准充当 NFC Forum 读取器/写入器(如 NFC Forum 技术规范 NFCForum-TS-DigitalProtocol-1.0 中所定义):
      • NfcA (ISO14443-3A)
      • NfcB (ISO14443-3B)
      • NfcF (JIS 6319-4)
      • NfcV (ISO 15693)
      • IsoDep (ISO 14443-4)
      • NFC Forum 标签类型 1、2、3、4(由 NFC Forum 定义)
    • 必须能够通过以下点对点连接标准和协议传送和接收数据:
      • ISO 18092
      • LLCP 1.0(由 NFC Forum 定义)
      • SDP 1.0(由 NFC Forum 定义)
      • NDEF 推送协议 [资源 33]
    • 在 NFC 发现模式下,必须轮询所有支持的技术。
    • 当设备处于唤醒状态、屏幕处于活动状态时,应采用 NFC 发现模式。

    (请注意,上面提到的 JIS、ISO 和 NFC Forum 规范没有公开提供的链接。)

    此外,设备实现应支持以下广泛部署的 MIFARE 技术。

    请注意,Android 2.3.3 包含针对这些 MIFARE 类型的 API。如果设备实现支持 MIFARE,则:

    • 必须实现 Android SDK 中载述的对应 Android API
    • 必须通过 android.content.pm.PackageManager.hasSystemFeature() 方法报告 com.nxp.mifare 功能。 [资源 27] 请注意,这不是标准的 Android 功能,因此不会在 PackageManager 类中显示为常量。
    • 不得实现对应的 Android API,也不得报告 com.nxp.mifare 功能,除非还实现了本节中所述的一般 NFC 支持

    如果设备实现不包含 NFC 硬件,则不得通过 android.content.pm.PackageManager.hasSystemFeature() 方法声明 android.hardware.nfc 功能 [资源 27],并且必须将 Android 2.3 NFC API 实现为空操作。

    由于 android.nfc.NdefMessage 类和 android.nfc.NdefRecord 类表示独立于协议的数据表示格式,因此设备实现必须实现这些 API,即使它们不支持 NFC 或未声明 android.hardware.nfc 功能也是如此。

    7.4.5. 最低网络功能

    设备实现必须支持一种或多种形式的数据网络连接。具体而言,设备实现必须支持至少一种能够达到 200Kbit/sec 或更高速率的数据标准。满足此要求的技术包括 EDGE、HSPA、EV-DO、802.11g、以太网等。

    如果采用的物理网络标准(例如以太网)是主要数据连接,设备实现还应支持至少一种常用的无线数据标准,例如 802.11 (Wi-Fi)。

    设备可以实现多种形式的数据连接。

    7.5. 相机

    设备实现应包含后置摄像头,并且可以包含前置摄像头。后置摄像头指位于设备上背向显示屏一侧的摄像头,也就是说,与传统摄像头一样,它拍摄的是背向设备显示屏一侧的景物。前置摄像头指与设备上的显示屏位于同一侧的摄像头,也就是通常用于拍摄用户自己的摄像头,例如用于视频会议及类似应用的摄像头。

    7.5.1. 后置摄像头

    设备实现应包含后置摄像头。如果设备实现包含后置摄像头,则:

    • 分辨率必须至少为 200 万像素
    • 应在摄像头驱动程序中实现硬件自动对焦或软件自动对焦(对应用软件透明)
    • 可以具有固定焦距硬件或 EDOF(扩展景深)硬件
    • 可以包含闪光灯。如果摄像头包含闪光灯,当已在摄像头预览 surface 上注册 android.hardware.Camera.PreviewCallback 实例时,闪光灯不得亮起,除非应用已通过启用 Camera.Parameters 对象的 FLASH_MODE_AUTOFLASH_MODE_ON 属性明确启用闪光灯。请注意,此项限制不适用于设备的内置系统摄像头应用,而是仅适用于使用 Camera.PreviewCallback 的第三方应用。

    7.5.2. 前置摄像头

    设备实现可以包含前置摄像头。如果设备实现包含前置摄像头,则:

    • 分辨率必须至少为 VGA(即 640x480 像素)
    • 不得将前置摄像头用作摄像头 API 的默认摄像头。也就是说,Android 2.3 中的摄像头 API 对前置摄像头提供具体的支持,设备实现不得将该 API 配置为将前置摄像头视为默认后置摄像头,即使它是设备上的唯一摄像头也是如此。
    • 可以包含可供后置摄像头使用的功能,例如自动对焦、闪光灯等(如第 7.5.1 节中所述)。
    • 必须在 CameraPreview 中水平反映(即镜像)应用显示的串流,如下所述:
      • 如果用户能够旋转设备实现(例如通过加速度计自动旋转或通过用户输入手动旋转),必须相对于设备的当前方向水平镜像摄像头预览。
      • 如果当前应用已通过调用 android.hardware.Camera.setDisplayOrientation() [资源 40] 方法明确请求旋转摄像头显示,则必须相对于应用指定的方向水平镜像摄像头预览。
      • 否则,必须沿着设备的默认水平轴镜像预览。
    • 必须按照镜像摄像头预览图像串流时采用的方式,镜像由任何“postview”摄像头回调处理程序返回的图像数据。(如果设备实现不支持 postview 回调,此要求显然不适用。)
    • 不得镜像最终拍摄的返回到应用回调或提交到媒体存储空间的静态图像或视频串流

    7.5.3. 摄像头 API 行为

    设备实现必须为前置摄像头和后置摄像头的摄像头相关 API 实现以下行为:

    1. 如果应用从未调用过 android.hardware.Camera.Parameters.setPreviewFormat(int),设备必须使用 android.hardware.PixelFormat.YCbCr_420_SP 获取提供给应用回调的预览数据。
    2. 如果应用注册了 android.hardware.Camera.PreviewCallback 实例,并且系统在预览格式为 YCbCr_420_SP 时调用 onPreviewFrame() 方法,那么传递到 onPreviewFrame() 的 byte[] 中的数据必须进一步采用 NV21 编码格式。也就是说,NV21 必须是默认设置。
    3. 设备实现应支持使用 YV12 格式(用 android.graphics.ImageFormat.YV12 常量表示)进行前置摄像头和后置摄像头的摄像头预览。请注意,我们计划在针对未来版本的兼容性定义文档中将此要求改为“必须”满足的要求。换言之,支持 YV12 在 Android 2.3 中是非强制性要求,但在未来版本中将成为必须满足的要求。强烈建议搭载 Android 2.3 的现有设备和新设备在 Android 2.3 中满足此要求,否则在升级到未来版本时,这些设备将无法实现与 Android 兼容。

    无论设备是否包含硬件自动对焦或其他功能,设备实现都必须实现 Android 2.3 SDK 文档中包含的完整摄像头 API [资源 41]。例如,没有自动对焦功能的摄像头仍可以调用任何已注册的 android.hardware.Camera.AutoFocusCallback 实例(即使这与非自动对焦摄像头无关)。请注意,这适用于前置摄像头;例如,虽然大多数前置摄像头都不支持自动对焦,但仍必须如所述那样“伪造”API 回调。

    如果底层硬件支持相应功能,设备实现必须识别并遵从 android.hardware.Camera.Parameters 类中定义为常量的每个参数名称。如果设备硬件不支持某项功能,则 API 的行为方式必须与所载述的行为方式一致。反之,设备实现不得遵从或识别传递给 android.hardware.Camera.setParameters() 方法的字符串常量,在 android.hardware.Camera.Parameters 中载述为常量的字符串常量除外。也就是说,设备实现必须支持所有标准摄像头参数(如果硬件允许),并且不得支持自定义摄像头参数类型。

    7.5.4. 摄像头方向

    前置摄像头和后置摄像头(如果存在)都必须朝向正确方向,以便摄像头的长度方向与屏幕的长度方向一致。也就是说,当设备处于横向时,摄像头必须横向拍摄。无论设备的自然方向为何,此规则都适用;也就是说,它既适用于以横屏为主的设备,也适用于以竖屏为主的设备。

    7.6. 内存和存储空间

    Android 2.3 的基本功能是运行应用。设备实现必须满足本节中的要求,以确保应用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和内存来正常运行。

    7.6.1. 最小内存和存储空间

    设备实现必须有至少 128MB 的内存供内核和用户空间使用。这 128MB 不包括不在内核控制范围之内的任何专供硬件组件(例如无线装置、内存等)使用的内存。

    设备实现必须有至少 150MB 的非易失性存储空间可用于存储用户数据。也就是说,/data 分区必须至少为 150MB。

    除上述要求外,设备实现还应具有至少 1GB 的非易失性存储空间来存储用户数据。请注意,我们计划在未来的 Android 版本中将这些更高的要求变为硬性的最低要求。强烈建议设备实现现在就满足这些要求,否则它们可能无法与未来的 Android 版本兼容。

    Android API 包含一个内容下载管理器,应用可以使用它下载数据文件。内容下载管理器实现必须能够下载大小为 55MB 或更大的单个文件。内容下载管理器实现应能够下载大小为 100MB 或更大的文件。

    7.6.2. 应用共享的存储空间

    设备实现必须为应用提供共享存储空间。提供的共享存储空间不得小于 1 GB。

    设备实现必须配有默认装载且可直接使用的共享存储空间。如果共享存储空间未装载在 Linux 路径 /sdcard 下,则设备必须包含从 /sdcard 指向实际装载点的 Linux 符号链接。

    设备实现必须按照文档中所述,对该共享存储空间强制授予 android.permission.WRITE_EXTERNAL_STORAGE 权限。必须允许任何获得该权限的应用对共享存储空间执行写入操作。

    设备实现可以具有相应的硬件来安装可供用户使用的可移动存储设备,例如安全数字卡。或者,设备实现可以将内部(不可移动的)存储空间分配为应用的共享存储空间。

    无论使用什么形式的共享存储空间,设备实现都必须提供某种访问机制,以便从主机电脑访问共享存储空间中的内容,例如使用 USB 大容量存储设备或媒体传输协议。

    下面列举了两个常见示例。如果设备实现包含 SD 卡插槽以满足共享存储空间要求,则设备在向用户出售时必须包含至少为 1GB 的 FAT 格式的 SD 卡,并且必须默认装载该卡。 或者,如果设备实现使用内部固定存储空间来满足此要求,则该存储空间必须至少为 1GB,并且必须装载在 /sdcard 上(如果装载在其他位置,则 /sdcard 必须是指向实际位置的符号链接)。

    如果设备实现包含多个共享存储空间路径(例如 SD 卡插槽和共享内部存储空间),则应修改核心应用(例如媒体扫描器和 ContentProvider),以透明地支持位于这两个位置的文件。

    7.7. USB

    设备实现:

    • 必须实现 USB 客户端,该客户端可通过标准 USB-A 端口连接到 USB 主机
    • 必须通过 USB 实现 Android 调试桥(如第 7 节所述)
    • 必须实现 USB 大容量存储规范,以允许连接到设备的主机访问 /sdcard 卷的内容
    • 应使用设备端的 Micro USB 设备规格
    • 可以在设备端包含非标准端口,但如果是这样,则必须附带能够用于将自定义引脚连接到标准 USB-A 端口的数据线

    8. 性能兼容性

    兼容的实现不仅必须确保应用能够在设备上运行正常,还必须保证应用以合理的性能正常运行,并提供良好的整体用户体验。设备实现必须满足下表中定义的 Android 2.3 兼容设备关键性能指标:

    指标 性能阈值 注释
    应用启动时间 以下应用应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启动。
    • 浏览器:1300 毫秒以内
    • 彩信/短信:700 毫秒以内
    • 闹钟:650 毫秒以内
    启动时间是指完成应用默认 activity 加载所用的总时间,包括启动 Linux 进程、将 Android 软件包加载到 Dalvik 虚拟机以及调用 onCreate 所用的时间。
    并发应用 在启动了多个应用的情况下,如果重新启动已启动且已在运行的应用,所用时间不得超过原来的启动时间。  

    9. 安全模型兼容性

    设备实现必须实现与 Android 平台安全模型(具体定义请参见 Android 开发者文档 > API 指南 > 安全和权限参考文档 [资源 42])一致的安全模型。设备实现必须支持安装自签名应用,而且无需从任何第三方/权威机构获得任何额外的权限/证书。具体来说,兼容的设备必须支持下面几个小节中介绍的安全机制。

    9.1. 权限

    设备实现必须支持 Android 开发者文档中定义的 Android 权限模型 [资源 42]。具体来说,实现必须如 SDK 文档中所述,强制授予所定义的每项权限;不得省略、更改或忽略任何权限。 只要新的权限 ID 字符串不是位于 android.* 命名空间内,实现便可以添加额外的权限。

    9.2. UID 和进程隔离

    设备实现必须支持 Android 应用沙盒模型。在该模型中,每个应用都是在单独的进程中作为独一无二的 Unix 式 UID 运行。设备实现必须支持以同一 Linux 用户 ID 运行多个应用,但前提是这些应用已经过适当签名和构建(具体定义请参见安全和权限参考文档 [资源 42])。

    9.3. 文件系统权限

    设备实现必须支持 Android 文件访问权限模型(具体定义请参见安全和权限参考文档 [资源 42])。

    9.4. 替代执行环境

    设备实现可以包括,使用 Dalvik 虚拟机或原生代码以外的一些其他软件或技术来执行应用的运行时环境。不过,此类替代执行环境不得损害 Android 安全模型或已安装的 Android 应用的安全性(如本节中所述)。

    替代运行时本身必须是 Android 应用,并且遵循标准的 Android 安全模型(如第 9 节中的其他部分所述)。

    不得授权替代运行时访问受以下权限保护的资源:未在替代运行时的 AndroidManifest.xml 文件中通过 <uses-permission> 机制请求的权限。

    替代运行时不得允许应用使用受系统应用专用 Android 权限保护的功能。

    替代运行时必须遵循 Android 沙盒模型。具体而言:

    • 替代运行时应通过 PackageManager 将应用安装到单独的 Android 沙盒(即 Linux 用户 ID 等)。
    • 替代运行时可以提供单个可供所有使用替代运行时的应用共享的 Android 沙盒。
    • 替代运行时和使用替代运行时的已安装应用不得重复使用设备上已安装的任何其他应用的沙盒,除非使用共享用户 ID 和签名证书这两种标准 Android 机制
    • 不得使用对应于其他 Android 应用的沙盒启动替代运行时,不得向替代运行时授予对这些沙盒的访问权限,替代运行时也不得向其他应用授予此类访问权限。

    不得使替代运行时在启动时获得超级用户 (root) 或任何其他用户 ID 的任何权限,不得向替代运行时授予任何此类权限,替代运行时也不得向其他应用授予任何此类权限。

    替代运行时的 .apk 文件可以包含在设备实现的系统映像中,但这些文件必须已签名,并且签名时所用的密钥必须不同于对设备实现包含的其他应用签名时使用的密钥。

    安装应用时,替代运行时必须就应用使用的 Android 权限获得用户同意。也就是说,如果某个应用需要使用具有相应 Android 权限的设备资源(例如摄像头、GPS,等等),则替代运行时必须通知用户,让他们知道该应用将能够访问相应资源。如果运行时环境不会以这种方式记录应用功能,则在安装任何使用该运行时的应用时,运行时环境都必须列出运行时自身拥有的所有权限。

    10. 软件兼容性测试

    Android 开源项目包含各种测试工具,用于验证设备实现是否兼容。设备实现必须通过本节中所述的所有测试。

    不过请注意,任何软件测试包都不是详尽无遗的。因此,强烈建议设备实现者尽可能避免对可从 Android 2.3 开源项目获得的 Android 参考实现和首选实现进行更改。 这样有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引入 bug 的风险,从而避免造成需要进行返工和潜在设备更新的不兼容问题。

    10.1. 兼容性测试套件

    设备实现必须通过 Android 开源项目提供的 Android 兼容性测试套件 (CTS) [资源 2] 的测试(使用设备上最终交付的软件)。此外,设备实现者应尽可能多地使用 Android 开放源代码树中的参考实现,并且对于 CTS 中不明确的情况,以及参考源代码中部分内容的任何重新实现,都必须确保兼容性。

    CTS 能够在实际设备上运行。与所有软件一样,CTS 自身也可能包含 bug。CTS 的版本发布独立于本兼容性定义文档,我们可能会针对 Android 2.3 发布多个 CTS 修订版本。设备实现必须通过设备软件发布时可用的最新 CTS 版本的测试。

    通过在设备实现的软件完成时提供的最新版本 Android 兼容性测试套件 (CTS) 的测试。(CTS 作为 Android 开源项目 [资源 2] 的一部分提供)。CTS 会测试本文档中列出的很多(但非全部)组件。

    10.2. CTS 验证程序

    设备实现必须正确执行 CTS 验证程序中的所有适用用例。CTS 验证程序包含在兼容性测试套件中,以便人工操作员运行该验证程序来测试无法由自动化系统测试的功能,例如测试摄像头和传感器能否正常工作。

    CTS 验证程序中包含针对多种硬件(其中包括一些选配硬件)的测试。设备实现必须通过针对其具备的硬件的所有测试;例如,如果某款设备具备加速度计,则必须正确执行 CTS 验证程序中的加速度计测试用例。对于本兼容性定义文档中注明为选配的功能,可跳过或省略相应的测试用例。

    如上所述,每款设备和每个 build 都必须正确运行 CTS 验证程序。不过,由于很多 build 非常相似,因此设备实现者可能不会对只有细微差别的 build 明确运行 CTS 验证程序。具体而言,如果设备实现与某个已通过 CTS 验证程序测试的实现只是在所包含的语言区域、品牌信息等方面存在差别,则可以省略 CTS 验证程序测试。

    10.3. 参考应用

    设备实现者必须使用以下开源应用测试实现兼容性:

    • “Android 应用”参考应用 [资源 43]。
    • Replica Island(可在 Android Market 中下载;仅支持 OpenGL ES 2.0 的设备实现需要)

    实现必须能够正确启动并运行上述每种应用,才会被视为兼容。

    11. 可更新软件

    设备实现必须包含可用于替换整个系统软件的机制。该机制不需要执行“实时”升级 - 也就是说,可能需要重启设备。

    可以使用任何方法,但前提是相应方法可以替换设备上的整个预安装软件。例如,以下任何方法都可以满足此要求:

    • 无线下载 (OTA)(通过重新启动进行离线更新)
    • 从主机 PC 上通过 USB 进行“网络共享”更新
    • 通过重新启动进行“离线”更新,以及通过可移动存储设备中的文件进行更新

    使用的更新机制必须支持在不擦除用户数据的情况下进行更新。请注意,上游 Android 软件包含满足此项要求的更新机制。

    在设备实现发布后,如果在其合理的产品生命周期内发现其中存在错误,并且经与 Android 兼容性团队磋商后确定该错误会影响第三方应用的兼容性,则设备实现者必须通过可按上述机制应用的可用软件更新来更正该错误。

    12. 与我们联系

    如需澄清说明以及提出您认为本文档未涵盖的任何问题,请通过 compatibility@android.com 与文档作者联系。

    附录 A - 蓝牙测试程序

    兼容性测试套件包含涵盖 Android RFCOMM Bluetooth API 基本操作的用例。不过,由于蓝牙是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在单个设备上运行的单元测试无法对其进行全面测试。因此,设备实现还必须通过下文所述的人工操作蓝牙测试程序。

    该测试程序基于 Android 开源项目树中包含的 BluetoothChat 示例应用。该程序需要两台设备:

    • 运行要测试的软件 build 的候选设备实现
    • 一个已知兼容的单独设备实现,以及一个来自被测试的设备实现的模型 - 即一个“已知良好的”设备实现

    以下测试程序分别将上述设备称为“候选”设备和“已知良好”设备。

    设置和安装

    1. 通过 Android 源代码树中的“make sample”构建 BluetoothChat.apk。
    2. 在已知良好设备上安装 BluetoothChat.apk。
    3. 在候选设备上安装 BluetoothChat.apk。

    测试各应用的蓝牙控制

    1. 在蓝牙停用时,在候选设备上启动 BluetoothChat。
    2. 验证候选设备是开启蓝牙,还是弹出开启蓝牙的对话框来提示用户。

    测试配对和通信

    1. 在两台设备上都启动 BluetoothChat 应用。
    2. 使 BluetoothChat 内可以发现已知良好设备(使用菜单)。
    3. 在候选设备上,从 BluetoothChat(使用“菜单”)中扫描蓝牙设备,然后与已知良好的设备配对。
    4. 从每台设备发送 10 条或更多消息,并验证其他设备能否正确接收到这些消息。
    5. 通过按主屏幕,在两台设备上关闭 BluetoothChat 应用。
    6. 使用设备的“设置”应用将两台设备相互取消配对。

    反向测试配对和通信

    1. 在两台设备上都启动 BluetoothChat 应用。
    2. 使候选设备在 BluetoothChat 中(使用菜单)处于可检测到状态。
    3. 在已知良好设备上,从 BluetoothChat 中扫描(使用“菜单”)蓝牙设备,然后与候选设备配对。
    4. 分别从其中一台设备分别发送 10 条或更多消息,并确认另一台设备可正确接收这些消息。
    5. 反复按“返回”按钮关闭两台设备上的 BluetoothChat 应用,以转到启动器。

    测试重新启动

    1. 在两台设备上重新启动 BluetoothChat 应用。
    2. 分别从其中一台设备分别发送 10 条或更多消息,并确认另一台设备可正确接收这些消息。

    注意:在上述测试中,有些用例使用主屏幕结束一个测试环节,有些用例使用“返回”结束一个测试环节。这些测试不是多余的,并非可选测试:目的是验证当 activity 被明确终止(通过用户按“返回”,这样会调用 finish()),并隐式发送到后台(用户按主屏幕按钮)时,Bluetooth API 和堆栈是否正常运行。必须按照说明执行每个测试过程。